越南工贸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的冷轧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,认为自以上四国进口的产品价格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,对越南钢铁业造成严重损害,将于10月5日执行,这也是越南首次对钢材进口征收反倾销税。
具体来看,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征税幅度在4.54-6.87%之间,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征税幅度在10.71%,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征税幅度在3.07%,对台湾远隆不锈钢公司征税幅度在37.29%,对其他台湾钢公司征税幅度在13.79%。
2013年6月份应越南Posco VST和Inox Hoa Binh JSC两家钢公司的申请开始对冷轧不锈钢进口进行反倾销调查。